中国殡葬改革 在不断探索中继续前行
从土葬到火葬、生态殡葬,再到生命晶石、3D肖像打印、二维码扫墓等殡葬行业新技术,我国殡葬改革在不断探索中不断前进。
当骨灰变成晶石戒指时,这不是想象。2016年,我国“生命晶石”工作室在天津益善殡仪馆挂牌。生命晶石,即骨灰晶石,是通过高压升华等技术制成的晶石。晶石化后的骨灰颜色因微量元素的不同而不同。据天津市殡葬管理中心殡仪部负责人刘凤鸣介绍,生产生命晶石不足2万元,与墓地相比,大大减轻了市民的丧葬负担。
中国的殡葬改革经历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。从土葬到火葬,从田间孤墓到公墓的建立,从修建“活人墓”到购买异地墓,这些过程中充满了各种问题和挑战。
土葬变火葬
为了节约土地
丧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尤为重要,从入土为安等词语中可见一斑。在殡葬改革前,土葬是我国常见的殡葬方式之一。从王侯将相的大型陵墓到平头人占地少的坟墓,都是土葬的具体表现。因此,要进行殡葬改革,就必须迈出土葬改为火葬的步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正式大力推行火葬。提倡火葬有四个主要原因:消除迷信,反对封建;节约丧葬成本;保护耕地,增加耕地面积;预防瘟疫。
1956年4月27日,毛泽东、朱德、刘少奇、周恩来、邓小平等151名官员联合签名,以个人名义倡导火葬。在联合签名的官员中,火葬基本上是在死后进行的,其中周恩来和邓小平在火葬后没有保留骨灰。
此后,火葬已成为我国殡葬制度改革的方向。“改变习俗,开展平坟还耕活动”已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。相关内容的表达可以在不同时期的地方工作报告中看到。随着我国人口的大幅增长,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越来越稀缺,平坟还田、平坟复耕逐渐成为殡葬改革的主要原因。
据江苏地方志记载,1950年,苏州成立了火葬场,负责火化部分市民遗体。1956年以后,江苏省开始向群众广泛宣传火葬,并在苏南各大城市实施火葬,改变了群众中“只有穷人才能火葬”的观念。丹阳县志还记载了居民将土葬改为火葬、城市简化丧葬仪式的内容。
虽然周恩来、邓小平等带头示范了土葬改革,但受传统土葬习俗根深蒂固的影响,部分地方仍难以实施火葬。在20世纪90年代的安徽,一些老人在指定的火葬日期前上吊自杀,以达到土葬的目的。有的家庭不愿火葬,土葬后被举报,再次火化,造成有关部门与群众的冲突。